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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主动回应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5-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475

回应关切!涉及公积金共同还贷

2025-05-0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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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清风热线》在线访谈中有市民提出“公积金共同还贷”的相关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作出回应。

市民王女士:我爱人有住房商业贷款,我本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所以想了解一下能否提取我的公积金共同还贷,能取多少,怎么办理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可以的。以配偶身份申请线上提取的,需主借款人预先在“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进行征信授权,授权后配偶在服务号办理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提取金额为主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住房贷款12个月的本月应当还款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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