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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区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濂府办字〔2024〕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8-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7823

濂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4-08-0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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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9

(此件主动公开)


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省、市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结合我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统筹制定年度财会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的协调调度;协调解决财会监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财会监督相关任务。

二、成员单位

协调工作机制财政局区审计、区市监局、区金融办等单位组成,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协调工作机制设召集人1人,由政府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1人,由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工作机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工作机制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协调工作机制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财政局,主要承担协调工作机制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分管财会监督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协调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集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街道)、专家参加。采取财审联动,参考巡审联动机制,财政监督和审计成果共享,信息互通,优化监督机制,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报告协调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权限,各司其职,深入研究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共同推进我财会监督工作。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协调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

附件: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濂溪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人: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召集人:杨青龙    区财政局局长

   员: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刘    区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熊立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曹    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展庐云    区审计局副局长

              区市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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