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濂民发〔202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02-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35890
责任部门: 濂溪区社会救助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在保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精准救助要求,全面掌握全区社会救助在保对象家庭情况,接续巩固兜底保障工作成效,落实社会救助对象有进有去的动态管理要求,近期内将开展社会救助在保对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全区目前在保所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二、年审方式
所有对象采集一次电子授权信息,发起一次不定期核查因年老或年幼导致电子授权失败对象仍采用纸质授权方式进行。近6个月以内审批且是采用电子授权核对的对象,可以不进行年审。
三、年审时间
自2月份启动信息采集并提交授权,至3月底所有对象全部出具核对报告,4月底前完成数据分析并作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四、相关要求
1.统筹推进年审工作与社会保障卡发放资金、补齐社会救助系统档案工作。其中社会救助系统中档案必须在3月上旬前全部补齐完毕,由区社会救助局予以封存。
2.对已出具的核对报告中的疑点问题要认真审查认定,要结合新的低保操作规程要求,合理区分共同生活人、非共同生活人的收入、财产等计算方式及在保对象现实家庭情况,不搞一刀切,简单地让有疑点的保障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对把握不准的对象及时与区社会救助局沟通联系。
3.对已经通过年审对象,由乡镇街道在其低保证、特困证上加盖政府(办事处)公章。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由乡镇街道参照原家庭调查报告模式,写清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并提出是否保留其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身份的意见,加盖公章后送区社会救助局。
2021年2月2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